> 商事登记自助服务系统

温馨提示:

1、 商事主体开业申请、变动“具体经营项目”申报的请使用本系统。申请商事主体开业的请录入“名称预先核准受理号”;变动“具体经营项目”申报的请录入“注册号”。
2、 无需核准名称的分公司、分支机构开业登记前,选择“分公司、分支机构”按钮,并输入分公司、分支机构名称后,再操作“具体经营项目”的选择。

受理查询结果
分公司名称:
证件号码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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